AI技术应用划定法律红线:北京高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侵权边界
News2026-04-26

AI技术应用划定法律红线:北京高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侵权边界

阿明说
274

近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一起涉及人工智能技术的著作权侵权刑事案件,引发了业界对技术创新与法律保护平衡问题的广泛关注。该案中,一电商公司因利用AI生成模型处理并销售他人原创美术作品而被定罪判罚,司法判决清晰地传达出一个信号:技术工具不能成为规避法律责任的借口。

典型案例:AI生成模型卷入著作权纠纷

根据发布会披露的案情,被告单位某电子商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罗某,与另一名被告人姚某,在未获得原创作者授权的情况下,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导入一款人工智能软件。他们利用该软件对原作品进行处理后生成了新的图案,并将其制作成实体拼图产品,通过姚某在社交媒体平台运营的两家网店进行销售以获取利润。2024年5月,原创作者张某发现自己的插画作品被擅自使用后选择报案。经调查,涉案侵权拼图产品已售出超过3000件,相关非法经营数额累计达到27万余元人民币。

该案的判决结果为类似争议提供了明确的司法指引。一审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及包括罗某、姚某在内的四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并发行其美术作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最终,法院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十万元,对主犯罗某和姚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其余两名从犯则被判处缓刑及相应罚金。这起案件也被收录于北京高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所附的典型案例之中。

司法定调:技术工具非侵权“避风港”

北京高院民三庭庭长张晓津在发布会上指出,这起“涉利用人工智能生成模型侵犯著作权罪案”的审理,有效兼顾了对技术创新的鼓励和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案例清晰地划定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合法边界,对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朝着安全、合规、有序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判决明确指出,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并非侵权的“挡箭牌”。法院认为,以AI作为工具,未经许可对他人原创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并牟利的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此次判决不仅准确界定了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更对当前数字环境下出现的“盗取原创作品-利用AI技术加工-通过电商平台销售”这一全链条侵权模式给予了严厉打击,有力震慑了伴随新业态涌现的新型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这一司法实践与一些前沿生物科技企业在创新中恪守规则的理念不谋而合。例如,在高度注重研发合规与知识产权的生物医药领域,db真人旗舰药业作为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始终坚持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进行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其母公司DB真人旗舰集团也始终强调,无论是传统研发还是借助新兴技术,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都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公众可以通过其db旗舰官方网站获取集团在合规经营与创新研发方面的最新信息。此外,集团旗下的DB真人生物等研发实体,同样将合法合规置于运营的首要位置。

延伸保护: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

此次发布会除了上述AI侵权案,还同步发布了涉及虚拟数字人著作权纠纷、互联网医疗平台数据不正当竞争等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新类型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雪峰表示,北京法院的司法工作将紧密围绕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包括助力打造世界领先的科技园区、全面推动“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支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等重点任务。

未来,司法机关将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与精度,积极对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建设需求。其核心目标在于,通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营造鼓励真正创新、尊重原创价值的法治环境,从而为激发社会创造力、构建具有竞争力的新质生产力发展格局保驾护航。在数字经济时代,此系列案例的公布无疑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无论是科技公司还是内容创作者,都敲响了尊重知识产权的警钟,明确了技术创新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